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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想单独立户没有房产可以吗?

离婚 2019-09-13 18: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分户一般要有独立的房产;或者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的;或者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等情形的。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单独立户,申请人必须具有私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1、家庭户立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违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3、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或已在当地落集体户的公民(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需落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的,经同一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的同一户口性质亲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将户口挂靠在该家庭户上。
  •   结婚只是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情形之一,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分户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该项: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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