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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上班时间是八个小时,老板把时间改为十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十个小时里包括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现在每天都加班一个小时,

其他 2019-06-01 08: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合法的,1、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2、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了多久?
  • 您好 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 公司不给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建议说明具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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