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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去年委托中介办理了房屋的不动产证,最近卖这个房子查出来,不动产那边档案里契税发票是假的,但是不动产证是真的,中介在办理了不动产证后又把真契税发票补上了,可是房主一概不知,请问房主有法律责任吗?

其他 2019-07-30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 委托中介是不要采取全权委托、独家代理的方式。对中介的授权进行限制。如代理出售房屋的底价,中介代理权有效期,签订合同或收款有产权人亲自确认方有效,不能按约定时间、价格出售房屋的责任,不通过中介出售房屋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等约定明确。2、 房屋权属证书有产权人持有。交给中介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明约束性语言。3、 坚持交易时是三方共同确认。4、 签署合同、文件不能留白。5、 需要中介持有房款的,明确支付房款期限及延期付款责任。6、 交易价格、中介费、契税承担等约定明确。
  •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交换的费用  同时房屋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如果是住宅的,交换双方各须交纳3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80元∕证(套)的房产登记费,是房改房且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费双方各100元∕套。  如果是非住宅的,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5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550元∕件的房产登记费。  自登记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双方到发证窗口凭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办理领取手续(双方交纳登记税费),待所有税费交纳后再前往发证窗口签字领证。
  • 你好,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不是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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