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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14年离婚了,他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我应该给还吗?6月6日法院冻结了我的工资卡,我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19-10-28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就不是双方离婚就可以避免的。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只能作为法院参考的证据,但是不能作为债务承担的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在离婚以后,前夫所产生的债务和前妻以及子女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就算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的债务不是为了家庭的,只是用于个人,那么妻子也没有偿还的义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借的钱用于共同的是由之内,才属于共同债务。
  • 婚后产生的债务,除非与债权人明确的约定是一方的债务,一般视作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好了债务分担方式,也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约定向另一方主张。另外,由于涉及到第三方利益,在离婚诉讼中法官极有可能不处理夫妻的对外债务。关于债务的判断会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您可以电话预约后带上证据材料来我们律所,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给您提供具体的行动建议。欢迎来电预约。一般婚前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的存款已经用于共同生活花费了不能要求从共同财产中补偿,如果婚后的存款能证明来自变卖婚前财产所得,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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