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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一年半买首套房,用女方省直公积金贷款55万,因限购,房本只能写女方名。二手房总价86万,首付32万,用两人存款12万,男方公积金余额9.3万,女方公积金7千,借婆婆10万(写借条)。婚后月供四千,从总收入还(男方收入8千,女方2千)。问题1:若男方家以后帮助提前还款40万,离异时,房子怎么分?2:若两人自己还款,离异时还有房贷,女方要房子,怎么分?3:若房本写夫妻双方名字,房产又该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9-01 07: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后所得是一人一半,
  •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房产证减去名字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就是把原来归属于你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
  • 夫妻离婚之后办住房过户给一方,是办理离婚析产过户。
    需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
    由离婚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过户,重办一方名字房产证,
    费用200元,没有其他税费缴纳、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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