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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段时间我在公园跑步时因为人多不小心碰到一个3岁小女孩,致其摔倒后脑勺起了个包,经到医院检查,枕骨有轻微骨裂,但不需要治疗,过几个月自己可以长好。现其家人索赔1万,包括耽误上幼儿园的费用,营养费,护理费等,我认为其索赔费用过高,而且不合理,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其他 2019-08-22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营养费的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是根据医嘱进行确定。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您好,可以有营养费赔偿的,但需要医院专门开具证明。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即使你没有住院,只要你能够提供相应费用的证据就可以主张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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