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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离婚,我是女方,离婚协议书写的房子归男方,一切贷款归男方,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但是男方有30万的贷款是用我的名字在银行办的,请问一下,1,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2,假如男方以后不承认30万的银行贷款,那么银行是直接找我还是找男方负责,如果是找我,那么我有没有权利通知银行拍卖房产啊?

离婚 2019-11-03 16: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具体包括下列各项: 1、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归属;
    3、小孩抚养费;;
    4、小孩探视权;
    5、财产分割;
    6、其他约定;
    7、违约责任。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找你,还不起,银行可以拍卖房子。
  • 离婚协议有效,如果银行起诉,可以申请追加男方为被告。银行对于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
  • 您好,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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