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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一家公司,他们那家公司是贷款的,我实习了一个星期多,总共有九天时间,他们公司认定的是一个星期后满了七天的实习期,就可以转正入职,实习一个星期过都已经买了七天了,我上到第九天的时候,就像经理申请了我不做了尝试了这几天的工作不适合做这行,新员工也有自己的选择,而且公司的人事部不给我发工资,因为我不适合做这行,人事部还说理由怀疑我欺骗这几天薪资,所以不给我发工资,因为我们新员工也有自己的选择,公司就是这种态度对待我们

其他 2019-09-11 1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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