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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小刘生性粗暴,嗜好赌博。由于家境不好,没钱赌博的时候经常去向人借钱。借的钱到期时小刘没有钱还款,债主就到他家里拿值钱的东西代替还款。他的妻子几经劝说小刘就是改不了习惯。后来他妻子提出离婚,小刘没有异议,但是小刘要求他妻子一起还债,其中包括了他的那笔赌债。请问,小刘的妻子是不是要帮小刘一起还赌债?

其他 2009-05-27 16: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赌博行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民事行为,不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赌债”并不是债务,赢家无请求“赌债”的权利,输家也无清偿“赌债”的义务。小刘的“债务”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更何况本来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小刘的妻子有权拒绝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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