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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处于哺乳期,一直到2020年3.16号,然后公司打算11.1辞退我,我入职到11.1号刚刚好一年半,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取多少的补偿

其他 2019-10-02 0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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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哺乳期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标准一般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标准一般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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