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买卖双方要签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因没与其丈夫商量此事(夫妻共有房屋),没有其丈夫的委托书,对买方声明不能签合同,但买方说她可以代签,表明个卖房的意向,等其丈夫追认签字此合同后,此合同才生效。所以卖方就代签了合同,并收取2万定金。后来,合同没被追认。 请问卖方是有缔约过失吗?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其他 2011-10-15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