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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贾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辞退我并有不合理的处罚,电话沟通了几次,我没有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还是否属于公司的员工?2:我是否有权看公司的制度?3:公司说如果我不办理离职手续算旷工,并要处罚,是否合理?谢谢

其他 2019-10-24 1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如果无缘无故辞退你,那么单位属于违约,肯定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也违反了您与单位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您可以找单位给您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对您进行赔偿的话,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要看当初的合同里面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可以申请一个具体的数额
  • 如果单位已经停发了你的工资、停缴了你的保险等,你可以单位已经辞退你为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赔偿金等
  • 如果你没有把原来的工作交接完毕,公司暂时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是可以的。你违反了公司的纪律,没处理好,对你不利,要积极想办法解决掉,处理好以后,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不办,可以请求劳动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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