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请问因小事发生口角,一方要走,一方言语恐吓不让走,两人争执至恐吓方店内,恐吓方先动手打伤对方眼睛,然后两人厮打都受轻伤住院治疗,派出所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9-10-29 23: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方因发生口角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