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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3月从上一个公司离职,因为上一个公司很不正规,我在职期间是会计后升为财务主管。由于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所以就离职了。也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前一阵原公司的员工去劳动仲裁去申诉我和他们一起去了。以前的人事今天联系我说我在工作期间丢失了营业执照,然后拖欠的工资不能给我,还要起诉我,现在他们反咬一口,这个是他们捏造的,我并没有丢失任何东西,我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9-11-02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先收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证明,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对方拖欠工资,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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