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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举行婚礼,由于送聘礼后我发现女方一些所作所为让我很反感,就提出分手了,是我先提出分手的,这个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离婚 2019-11-07 2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 您好,退还彩礼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的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人可要求返还彩礼的规定,向女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官会根据双方的“结婚”时间长短、双方经济条件以及过错程度综合判断是否返还、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的。
  • 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形,彩礼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应根据同居时间和生育情况适当减少数额。如果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未共同生活,彩礼应当全额返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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