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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来是去税局补办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可是到那边工作人员就说我2016年第四季度的个人经营所得税逾期及2017年的个人经营所得税逾期没有报,说我2018年的11月8号有到柜台办理过一次。2018年的不用补报。现在说要罚款我2016年及2017年逾期没报2000元。可是我去柜台办理了好多次也一直没提醒我没报呀!这个罚款合理吗

其他 2019-11-08 1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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