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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目前在一家4S店上班,月薪4000.工作了18月,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医保社保。工作这么久之后,行政拿来了一份所谓的*劳动合同*让我签,我仔细看过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所以没有签,今天行政和我说不签就自己离职。大概是想开除我。但是公司又不想赔开除我的钱,说你最好主动离职,如果不主动离职公司会下发一个书面通知我的文件,说会让劳动局的人来拍照。这样我们就不需要赔付你的。我想问这种情况去劳动局,公司是怎么赔付员工的,赔付多少?谢谢

其他 2019-11-18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同时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劳动者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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