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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关于降职规定吗?,降职需不需要书面告知当事人,未通知当事人降职原因,也未收到书面告知被降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其他 2019-11-24 0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被降职的问题,建议先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对于降职的问题,公司是不可以随意对职员降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降职降薪没有任何理由,不是出于违法公司规章制度或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等原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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