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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当地法院执行了我的工资,留下生活费。而外地法院因为另一个案子冻结了我的银行卡,我已经没生活(生存)来源了,我该怎么办?

银行 2019-11-27 0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 你好,法院的执行办法很多的,欢迎您到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
  • 法院强制执行有如下方式: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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