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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食品包装袋上发现有两个生产日期,20190915和20190806,其中20190806比较模糊,但是都没有过保质期。这样算虚假生产日期,参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赔偿吗

其他 2019-11-27 11: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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