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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做粮油生意的给饭店送货,有一个饭店送货是月结,后来发现挤压货款还有点多,不给他们送了!这都一年了欠款还有3万多没给,改怎么办?我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受理吗?律师费是怎么算的?

离婚 2019-12-09 2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 你好,按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 你好,如果交纳诉讼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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