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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和我媳妇感情不合,我闺女两周岁,我们离婚,我想要孩子。法院能判给我吗?

离婚 2019-12-16 2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要分成两个阶段来看,首先是你要能离婚,才会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你的离婚都还很不确定能在短时间内能离掉。第二,孩子的抚养以对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从你说的情况看,你是具有一定优势的,但说一定会判给你,也是不一定的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双方对子女抚养产生争议的,对于两周岁至十周岁期间的子女,法院一般会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背景、教育背景、身体健康状况、有无不良嗜好等各方面的情况来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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