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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孑在外借钱写了借条,丈夫不知情,妻子没有能刁卜还,丈夫需要还吗

其他 2019-12-23 1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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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如果配偶是不知情的,而且也未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上签字,也未在事后表示追认作为共同债务的,那么配偶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借款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款项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此时配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于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还款义务这个问题,现行的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夫妻一方对借款不知情,未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上签字,也未在事后表示追认作为共同债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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