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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后,孩子判给我抚养,每月700抚养费,孩子上高中抚养费没有增加,而且我儿学音乐的每年有6000元的学费完全由我一人承担,今年儿子外出跟教授学习,花费更大,每月10000多学费,还有吃饭、租房费用,算下来得10万-20万,请问这些费用我前夫需要承担吗?

离婚 2023-01-23 06: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的学费原则上应纳入抚养费中,按照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的方式、金额、期限等要求进行分担。具体的抚养费标准一般为月总收入或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为百分之五十。
  • 如果抚养费确实过少,可以要求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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