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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订婚三个月,两个人由于感情不和,我给了三万六千块钱彩礼,金首饰花了两万多,手机花了六七千。请问一下我提出退婚,女方能给我退多少?

离婚 2020-01-05 22: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结婚三个月离婚彩礼钱是否退需要看是否符合彩礼钱退还的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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