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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认识不久,只在一起过一次,女孩说愿意结婚,她和家里人不和,结婚前提要给6万8,然后她把这个钱给她家人,然后在出来跟我结婚,我没有见过她父母,如果不愿意了,我钱还能拿回吗?

离婚 2023-01-22 21: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是有条件的赠与,那么没有达成条件;或者证明这笔钱是借给女方的,那就可以起诉要回。
    以结婚为由要钱,这个钱应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没有登记结婚,赠与条件未达成,自然可以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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