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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大一学生,我想问一下因为我弟被三个人群殴了,期间我弟有还手,但最后打我弟的那三个人没有受伤,我弟却被他们用凳子在后脑勺打开了一道三公分左右的口子,身体也被踹了好几脚,在医院缝了三针,住院头几天都觉得头晕头疼,三天后才稍微好点,但伤情鉴定好像只是头皮裂开,头颅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身体也没有什么问题,这种情况下,在已经报警立案后,我们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一系列费用呢?(打我弟的是他同一个车间的人,其中一个未成年17岁,另外两个20,)

刑事辩护 2023-01-22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费用。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护理费,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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