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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本人1973年10月19日出生,1997年开始就职于上海一家合资公司,工作至2010年9月,因需照顾小孩,2010年9月开始就职于江苏昆山一家公司,工作至2015年1月又回到原来的上海这家合资公司,工作至今,请问现在公司要裁员,我的工龄算多少,是否符合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单位不能解除合同,谢谢老师

其他 2023-01-22 1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劳动者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二、劳动者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满15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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