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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法人认缴400万实缴80万另一股东认缴100万实缴20万,公司成立后股东几乎没有实际参与过公司的经营和后期的融资,法人参与实际经营发展和后期融资,现在公司资金链断裂开不去了工资发不出还拖欠了供应商货款和房租,如果申请破产的话法院判定后法人名下的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依然不够的剩余债务怎么算,另外如果法人身边的朋友以个人名义通过银行贷款借给法人投入公司经营的能否算成公司的债务从而免去借款人的偿还义务?

其他 2023-01-22 07: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认缴的公司债务应该进行清偿。在认缴资本的登记制下注册的公司,若是因为后期的资本没有到位,在公司破产了需要偿还外部债务的情况之下,公司的股东是需要根据注册的比例补足注册的资本上的资金的,此外,股东还应该在其没有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的范围之内向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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