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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两年,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女宝宝,目前在上海居住父亲的房子。我们的经济状况:父亲:上海人,房产四千万左右,股票账户几千万,但是没有工作没有工资,结婚两年一直是亏钱的状态。母亲:没有房产,户口在北京,自己做生意每个月10万左右收入但是不稳定,存款几百万。现在两人感情不和,母亲要求离婚抚养孩子,父亲出抚养费。父亲不想离婚,我怎么办

离婚 2020-06-13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婚姻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夫妻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若夫妻双方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诉讼离婚。对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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