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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哺乳期结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是赔偿前一年平均工资吗?产假期间没有工资怎么计算?

其他 2020-06-21 0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哺乳期不续签的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你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也应顺延至你的哺乳期结束方能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裁员的经济补偿只与劳动者在现单位的已服务期限(实际工龄)直接相关,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只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裁员,否则就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 用人单位一般会和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例如,女职工怀孕的,合同到期,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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