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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骑电动两轮车由东向西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经过云天半岛出口处我已减速停止,小车正从云天半岛出囗右转车速过快倒至撞上,交警没有扣车,两人轻伤,两轮电动车外壳破埙,责任定的小车全责,现在要过年了拖了四天交警要我找对方,对方说他没必要出面,保险公司可以代他出面,我们两人要求一人赔偿5000电动车对方修好,保险公司说一人陪3000,请问这样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我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1-22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及时的有交警部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然后根据具体的责任来确定赔偿,当然,不同的情况之间是存在着不同的责任划分,比如说都存在着违法行为,那么双方相当双方应当承担同等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
  • 如何定责要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2、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
  • 应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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