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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上班的路上骑电动车避让一个老人被摔伤,脚指两跟骨折,面部一个2.5厘米的伤口。当时我就去了医院治疗。随后打电话跟公司请了半个月假。问了公司算不算工伤,公司说我当时没报警。不算工伤!我怎么办才可以算工伤?请您咨询一下,谢谢!

其他 2020-01-24 08: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认定工伤应满足以下条件:1.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交通事故3.本人非主要责任。需法律服务请联系专业律师。
  • 工伤可纸箱难以去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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