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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四凌晨2点多我妈妈在家吐血后120急救车送到离家最近的一家医院,送到医院时间是凌晨3.30左右,后办完住院手续住院治疗,医生听完病情后,口头诊断为消化道出血,还说需要补血然后开药打点滴,一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我妈妈再次吐血,在这期间的30多个小时里没做任何检查也没有补血,还不让我妈吃东西也不能喝水,吐血后的第一时间我告诉了护士他们过来看了以后还是打的点滴,然后三番五次找我谈话,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我妈出现狂躁的表现,还对我说眼睛看不见了,刚好这个时候医生过来病房看见我妈的情况说打个什么针我忘记了说让我妈睡一会,我说我妈的眼睛看不见了,医生也没当回事就出去了,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我妈开始呼吸困难,嘴已经张不开了,我叫了护士后,他们才推进抢救室,这个时候离吐血已经过了2个多小时了,我问医生怎么还不补血,医生说血还在申请中,在抢救室十几分钟后医生说要转到重症室去,在转的路上我妈妈就已经停止了呼吸,从这个楼转到那个楼大概要10分钟的时间,请问律师这个我改怎么走法律程序,算不算延误治疗?

其他 2020-02-06 06: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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