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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的事故,现在来起诉我的,电动车相撞,对方撞的我,然后我带了一个人,交警判我主要负责对方次要责任,对方锁骨骨折,要我赔付百分之七十,然后另外要求我赔偿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三万多,我想问问,我该赔嘛

其他 2020-02-10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产生误工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对方的误工费。如果受害者的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损失也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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