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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文书已下,但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调解 2020-02-10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你好。对方不执行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到时候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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