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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农村宅基地盖二层房子女方借的钱属于共同债务怎么分?一层是我父母盖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0-02-12 0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即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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