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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想要孩子,女方也不想要孩子,法院怎么判呢?男女双方均有稳定工作,同单位,同薪酬,工作能力相当。男方父母健在,男方曾有轻度抑郁症,现在痊愈。女方单亲家庭,有妇科病需长期服药,离婚后男方有房,女方租房。以上情况孩子判给谁的概率大一些。女方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吗

离婚 2020-02-22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依据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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