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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没离婚前女方答应给男方三万块钱,离婚签字的时候女的拿了一本存折上面显示有三万,可是离婚后去银行查却没有,请问这三万块钱还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23-01-20 15: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返还钱要符合以下情形才可以: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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