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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用我的名义去按揭了一辆车,担保公司不还了,法院传我,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2-28 1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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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你的名义按揭车辆,你本人如有亲自配合参与签订购车合同办理按揭手续,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维权是较被动的。你如能提供证据证明车辆确属担保公司所买并所有,同时证据符合法院的采纳条件,你的还款责任才能减轻或免除。
  •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公司的动产如果要为个人提供担保,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经同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特别的公证。如果真的要公证,对合同书进行公证也可以;要对担保行为公证,只要到合同鉴定地的司法局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 您好,积极应诉,以免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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