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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请个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男方.用婚前40万的钱.在婚后一个月买的房子付的首付.写的女方名字.夫妻共同贷款.但是房子已经办完抵押手续.就等着银行放款单.房子还没有交钥匙.现在结婚1年多.离婚的话房子贷款还没有开始.这个房子我能证明是我婚前财产.女方也想要这房子.是不是我的房子没他份

银行 2023-01-20 06: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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