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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出租给租客,期限一年,签合同时只付了半年钱,说好应在半年到期前的一个月付清另一半租金,但直到半年后的又一个月了也没付,打电话不接,即使打通了说没钱,无论怎么样催都不理,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请求答复,多谢。

离婚 2020-03-02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房屋租赁纠纷,要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可以先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就起诉解决。.
  • 租客违约的,出租人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违约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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