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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下,就是我姐嫁在外地。现在过得很不好,老公也是对家里人不管不顾,一点责任都没有,现在想提出离婚,并且还有一个两岁半的孩子,主要是孩子可不可以女方带走,她们大概已经半年没有互相联系过,男方也没有对孩子有任何的抚养,就是想问问律师孩子这个问题

离婚 2020-03-06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可以带走,因为毕竟还是小,而且男方也不管。之后,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索要抚养费。谢谢
  • 作为孩子的母亲,把孩子带在身边抚养完全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在协商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要确认由谁来抚养孩子,如果确认由你姐抚养,更是没有问题。如果确认由男方抚养,那就最好别带走了。
  • 你好,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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