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开车撞了一个骑电车的,他本人一点事没有,就是装,当时事故科来了我们说协商,不经公然后签了字。在医院住院一天,第二天就打电话找我协商出院,要求我赔付7000元,我不同意,结果我们又去了事故科经公,因为之前的医疗费用都是我垫付的,别的发票都在我这,就是住院部的押金,因为他不出院所以就没有发票,我现在担心,对方直接私自出院,把发票拿走,不给我。我也就没法车险报销。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1-19 14: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各方对交通事故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及医疗费票据、病例、病案、入院出院证明、死亡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者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工作及收入减少证明、护理人员证明及其工作收入减少证明、被抚养人身份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施救停车费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缴纳诉讼费,法院受理后,由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审理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枣庄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