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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前快递已显示签收,但未收到货,也没有收到派件员的电话及短信,因为货是送到我填的那个地址,是在我一个亲戚那里,但是我亲戚那一天都在家中,并未出去,也没有见收到快递,但是已显示签收,去快递店里找,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敷衍,说找找看,一直没有回复,如果快递真的丢失,是谁的责任?快递店该赔偿吗?怎么赔偿?

其他 2020-03-09 16: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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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递员丢失包裹的赔偿标准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等等
  • 快递员送错快递,如果是快递员的过错,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当事人本人填错了地址等原因造成的,由本人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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