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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户口在娘家。现在深汕合作区开发征山征地村里不给外嫁女。虽然不合理但听说全镇上都是这样的。我户口在娘家。嫁出去的当然不可能住在娘家所在地了!也不可能屡行娘家那边的村集体成员义务。夫妻一直外面打工安家也没有回过夫家生活。如果确定村集体成员到底属于娘家还是夫家。

其他 2020-03-11 23: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 对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并且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生活保障的,其不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若其没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的,不能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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