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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疫情期间,没有按照厂里规定的时间回的时候工作岗位,先是给我停职留薪,期限为25天,期满未回工作地报道,就给我做离职处理了。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有5个月到期限,给我做离职处理的公告贴在公司的公告栏里。厂里这样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起作用吗?我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20-03-18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停薪留职后可以回去原单位的,回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去原单位的,要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目前国家出台的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的前提是员工个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申请人才会停薪留职。如果公司确实不景气的,可以申请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 员工停薪留职的,留职单位对员工之前作的一些工作提成还会接着结算,双方仍然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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