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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50岁,老婆49岁,我是2013年离婚的,又在2016年复婚的,从离婚到复婚,她就一直和我一起了,现在又要离婚了,之前离婚时,两孩子由我抚养,对方啥都不管,所以房子属于我的,可是现在她不离的,理由就是她想要房产了,请问法院会把我的房产判给她吗?

离婚 2023-01-18 14: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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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房产做出分割,而此时也是允许他们约定分割房屋的。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就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由法官做出判决,同时对房产的分割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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