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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元旦之前在快递公司寄个邮包,当时比较忙,把身份证号码,和接受人的信息给了快递员,快递员说,他稍后寄出即可,一个月之后对方还没有接收到,后来得出,快递公司根本没有寄出去,快递弄丢了,我想问下怎么办,怎么赔付

消费者维权 2020-03-19 17: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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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递员丢失包裹的赔偿标准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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