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这有一个水利部门的河道堤坝路段的交通事故请律师朋友帮忙看看水利部门是否有责任,有几成责任。 水利单位在堤坝路段施工修建了一条观光水泥路(粉色路面),然后他们不允许社会车辆在此路行车,就用大水泥块把能上此景观路的几个交叉路口堵死,待施工完后就把路口水泥块撤了车辆可以上此路了,可是他们又在景观路交叉口处又安装一个警示牌,上面写的(堤坝路段禁止通行),可是他们又在整条路的快到一头的1/5的地方拦路设置了一条横杆(颜色也是粉红带白条的),被害人骑着电动三轮车直接撞到栏杆上当场死亡。麻烦律师朋友水利部门是否有责任。

刑事辩护 2023-01-18 12: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个人认为没有责任的
  • 一、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道路施工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施工影响通行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所以在道路上施工应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2、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丹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